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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梅花奖”又添新香

2000-09-18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庞永厚 我有话说

近日,有关“梅花奖”评选将作重大改革的披露文章见诸报端后,引起文艺界人士及传媒的广泛关注。作为戏剧表演国家一级大奖的“梅花奖”究竟作何改革?中国戏剧家协会秘书长王蕴明先生接受了本报独家专访。

“梅花奖”功不可没

王蕴明先生介绍,“文革”后,戏剧界出现了严重的人才断层问题。培养和鼓励青年演员尽快成长,成为当务之急。1983年,《中国戏剧》杂志设立了戏剧表演奖———“梅花奖”。之后,“梅花奖”成为国家一级表演艺术大奖。该奖项的宗旨就是激励后进、奖励优秀表演人才。规程规定,45岁以下获此殊荣,称为“一度梅”;45———60岁的演员,在表演艺术上又有新的突破和造诣,可获“二度梅”。此外,“三度梅”的评选事宜正在酝酿中。

王先生说,17年来共有300多人荣获“梅花奖”。全国除西藏、宁夏两省无获奖者外,一些戏剧大省如河南、江苏、河北、山西以及北京地区等,都有二三十位获奖者。获奖演员大都德艺双馨,长期活跃在舞台一线,成为各地戏剧界的中坚力量,推动了当地戏剧的发展。

“梅花奖”的名气也在世界剧坛引起了强烈反响。王先生说,就连美国、日本的演员也希望得到“梅花奖”。

评选规程将逐年完善

对于有关“梅花奖”评选将作重大改革的报道,王先生说,涉及评奖的原则、宗旨、办法、参评条件等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。只是每年根据形势的发展,在评选章程上作适当调整,逐年完善。比如评奖名额原则规定30———40人,但去年国庆50周年之际,曾有80多人申报参评。

至于今年“梅花奖”评选规程的调整,主要有以下内容:在参评人员的职称上,以前没有明确规定业务水平必须达到二级,今年则明确写进章程;对申报人数的进一步明确控制,规定一个省最多只能申报3人;鉴于民间职业剧团的蓬勃发展,今年首次把“民间职业剧团具备参评资格”正式写入章程;恢复舞剧的评选;酝酿已久的“梅花大奖”———“三度梅”正式设立,60周岁以内的“二度梅”获得者可以参评等。调整后的新章程将在即将出版的新一期《中国戏剧》杂志上公布。

王先生说,所有这些章程的变动,算不上是重大改革,只是适应戏剧发展的实际情况作的一些调整,以使评选工作更科学、更有依据、更明确。

确保权威、公正、导向

针对当前社会上对各种艺术奖项权威性、公正性的质疑,王蕴明说,在一些奖项的评选中的确存在着不正之风。今年剧协更加强调评奖中的廉政公正问题,坚决杜绝舞弊行为,确保“梅花奖”的权威性、公正性与导向性。

具体到“梅花奖”的做法,王蕴明说首先要在评委的遴选中注重评委的艺术造诣和思想品德,并对他们进行严格监督,而且继续执行评委轮换制度;另外,今年在评选前,评委团的名单暂不公布;再有,今年章程明确规定,“一度梅”必须50%的评委投票通过,“二度梅”必须2/3的评委通过。其次,对参评演员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核、监督与教育。

王先生强调说,在执行评奖规章上,有时会有一些灵活性。比如两位实力相当的演员,一位在大城市,另一位在边疆地区,评奖就会对后者作些倾斜。这主要是在政策上的一种扶持和鼓励;再比如,在一位从艺几十年和另一位出道几年的演员中选择,虽然他们水平相当,但评奖会考虑前者。因为前者的艺术实践时间长,相比较对戏剧事业的贡献也大。这样的抉择还是公平的,谈不上是一种舞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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